民政部提出的殡葬服务机构“八不得、八提升”
一、不得出现"生、冷、硬、推"的服务态度,强化人员素质,提升人员文化、专业化服务水平;
二、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,改善服务条件,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;
三、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,落实价格管理要求,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;
四、不得误导、捆绑、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,坚持公平交易,提升诚信践约水平;
五、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、标准、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,保障群众知情权,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;
五、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、标准、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,保障群众知情权,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;
六、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月品供应量,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,提升么益性服务水平;
七、不得出现轻率火化、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,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,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;
八、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,全面加强风险防控,提升廉洁从业水平。